朱振轻抚了一下匕首。

  这把匕首是父王送给他的十五岁生辰礼物,他十分珍惜,一直不离身。

  这次离开王府,他别的都没带,唯独带上了这把匕首。

  “老伙计。”

  看着匕首,他心里默默道:“今天要委屈你当一回屠刀了~”

  安慰了两句。

  他下定决心,将刀对准了麋鹿尸体。

  李木槿离远了两步,担心血溅到她身上,冬天的衣服厚,弄脏了不好清洗。

  不知道什么时候。

  王氏、赵氏和李当归都走了出来。

  四个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朱振。

  朱振迟迟不动。

  过了很久……

  李木槿:“???”

  在搞啥?

  难不成,他不会……

  怎么可能!

  李木槿立马否认了自己。

  那这是……

  是什么?

  是紧张。

  朱振从小学武,八岁就在马背上打猎,这十年来打的猎物大大小小上千只。

  他不是怕血。

  而是,担心屠宰不好。

  这杀鹿是有讲究的,各个部位的肉都要单独归置好,条是条、骨头是骨头……

  他,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王爷。

  今天,第一次知道一头牛有多少身体部位。

  上午。

  他硬着头皮答应了李木槿的请求。

  曾外祖父立马带他去找了里正,由里正介绍去了隔壁村的老猎户家里,用两只路上抓的野兔子和里正的人情,让他答应教他“解”鹿。

  第一次实战。

  他左看右看,总觉得找不到下刀的地方。

  但是。

  周围变化的视线告诉他,不能再拖了。

  朱振心一横,用力将刀刺进肉里,沿着脊骨往下划拉到头,再由尾巴往上剥皮。

  他眼神专注无比,脑子里一直在回想老猎户教给他的步骤……

  这一番话动作在李木槿四人眼里是行云流水,一股高人的风范。

  王氏小声嘀咕:“这是杀了多少头鹿啊~”

  “还别说。”

  赵氏惊叹:“看他杀鹿,我一点儿不觉得血腥,反而觉得十分精彩。”

  李当归注意力在其他地方:“他这把匕首真是好,锋利,划开麋鹿的皮毛就像是在切豆腐一样……”

  鹿皮是不烫的。

  这个皮毛可以用来做大氅、披肩、靴子、褂子……价值不菲。

  李木槿听着,心里乐呵,无厘头的想道:“就凭着这副手艺,朱振到现代都能当个大网红~”

  不对。

  当什么大网红?

  他长了这么一张脸,有的是富婆想要喂他吃软饭。

  朱振一向有悟性。

  从小学武,都是看一遍就能学个七七八八。

  此刻。

  他专心致志。

  半个时辰,就将整头麋鹿分尸完毕。

  他从怀里掏出白色的棉布,潇洒的擦掉了匕首上的血迹,放回剑鞘。

  看向李木槿几人:“好了!”

  王氏赞叹:“真厉害啊!朱振,实在是辛苦你了。”

  赵氏附和:“是啊~”

  李木槿看着他白皙修长的手指,上面布满了血色,有些别样的美感。

  “我去给你打盆水洗手。”

  转身就走。

  因此,他没有看到朱振看向她有些莫名的眼神。

  很快。

  李木槿打好热水:“水来了。”

  她很体贴,还拿了几颗澡豆子让他净手。

  朱振深深看了她一眼,开始洗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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